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可由施工员兼任,机械员可由材料员兼任。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释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条例详细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项质量要求,包括设计、材料、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求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质量管理体系 条例要求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设计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质量检测与评估等环节。同时,明确各相关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
1、在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方面,《通知》系统阐述了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其一是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其二是严格质量检测管理,其三是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在第二点中,《通知》还吸收了地方实践经验,首次明确: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从业单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2)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棉花经营者(含棉花收购者、加工者、销售者、承储者,下同)从事棉花经营活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提高进口棉花质量,维护正常贸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口棉花的检验监督管理。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棉花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一般我们规定标准大气状态,标准状态的规定国际上是统一的,只是允许误差范围略有不同。法律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为了推动江苏省纤维产品行业的进步,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并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文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尽管各国对标准状态的具体规定略有差异,但都允许一定的误差范围。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旨在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该条例规定了棉花经营者的资格认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对全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职责。